2018中国第十二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行进管乐团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第十二届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示我国目前优秀行进管乐团队的创编、表演水平,加强对全国行进管乐团队发展现状的了解,增进各地管乐组织及团队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全国行进管乐艺术的发展和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次展演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与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第十二届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示我国目前优秀行进管乐团队的创编、表演水平,加强对全国行进管乐团队发展现状的了解,增进各地管乐组织及团队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全国行进管乐艺术的发展和提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本次展演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与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组委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等单位共同主办。
第三条  设立展演组委会负责领导展演活动,下设展演组委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实施展演期间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展演时间和场地要求
 
 
第四条  中国第十二届优秀行进管乐团队展演定于2018年4月29日-5月1日期间在上海举行。
第五条  各参演团队进行5—10分钟之内的行进吹奏表演,曲目自选,提倡选用中国曲目。表演场地为30M×40M(或40码×50码)。
 
 
 
第四章  参演乐队要求
 
 
第六条  每支参演团队的实际表演人数为30人以上。
第七条  各团队的指挥和演奏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不允许特邀指挥和外借演奏员。
 
 
 
第五章  组别及荣誉设置
 
 
第八条  本届展演分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职校、技校等中专学校)、大学组、社会组(机关、部队、企业、社区等)五个组别进行展评。参加展演的乐队为混合乐队、铜管乐队、木管乐队、鼓号队、行进打击乐队、行进旗舞队(行进打击乐队、行进旗舞队不分年龄、职业,统一混合展演)。
第九条 各团队展演后由评委会专家逐一进行点评。
第十条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组委会将在各组别展演结 束后,依据专家点评推荐意见,为各队分别颁发2018年度“中国管乐学会示范行进乐团(行进打击乐团、行进旗舞队)”、 “展演优秀行进乐团(行进打击乐团、行进旗舞队)”及“展演乐团(行进打击乐团、行进旗舞队)”铭牌和证书予以鼓励。对参加三届(含本届)以上的展演团队颁发“中国管乐发展突出贡献奖”铭牌和证书(对往届已获此荣誉的团队,不再授予)。
   对在本届展演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组委会将颁发“优秀组织奖”铭牌。
 
 
 
第六章  报名资格、方式、时间及要求
 
 
第十一条  凡具有较好演奏能力和较高合奏表演水平的管乐团队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展演。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各管乐团队可由各省、地市级音协、教委和管乐学会推荐报名;也可直接向中国管乐学会秘书处报名。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河南省、山东省、辽宁省、江苏省将由当地管乐学会统一组织本省的报名推荐工作,请上述七省市的管乐团队向所在省市的管乐学会报名。
1、上海市联系人:俞老师  18616397123
2、山东省联系人:张老师  15154133530
3、广东省联系人:池老师  020-83803545
4、浙江省联系人:王老师  13750849966
5、河南省联系人:余老师  13383812630
6、辽宁省联系人:初老师  15040063832
7、江苏省联系人:王老师  13851688697
 
第十三条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
第十四条  报名所需材料:(1)申报表(请从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网站下载)(2)请将本团队2017年5月以后录制的5分钟左右的合奏视频(VCD/DVD/u盘等),所呈报视频资料必须是本团队参演人员。
第十五条  为确保参展团队的质量,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委会对各团队提供的视频进行评审,并参考推荐单位意见最终确定取得赴上海参加全国展演资格的团队。组委会将于2018年3月10日前,发放正式参演通知书。
第十六条  获得赴上海参加全国展演评比资格的团队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下列资料发送上海管乐节组委会指定邮箱:sbhj2018@163.com 
(1)乐团单位主管领导照片及20字以内的寄语。
(2)报名表
(3)指挥简介及照片(简介文字不得超过100字)
(4)乐队简介及照片(简介文字不得超过300字)
第十七条  拟于2018年3月底在上海召开展演团队领队协调会,勘察展演现场,部署展演过程中具体事宜及分组抽签。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8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也是国歌法立法一周年。凡收到赴上海参加展演的行进乐团,必须担负开幕式《国歌》、《歌唱祖国》、《欢乐颂》等曲目的背奏任务。具体要求在领队会上统一布置,所有曲目的总分谱由管乐艺术节办公室统一提供。
 
 
 
第七章  费用与乐器
 
 
第十八条  本届展演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获赴上海参加全国展演资格的团队一切费用均为自理并自备乐器及辅助表演道具。组委会将为各团队介绍旅行社服务。
第十九条  展演现场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定音鼓、交响大鼓、爵士鼓、马林巴、木琴、颤音琴、钟琴、管钟、低音大锣各一套,在表演场地规定位置摆放供各团队使用。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条  展演团队申报地址:展演申报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嘉慧苑1619室,中国音协管乐学会秘书处。
邮编:100089    邮箱:zhongyuan0303@126.com
电话:010-51906317
联系人:钟元18600606716    寇宇飞18600603278。
本章程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并及时在本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中国第十二届优秀管乐团队展演组织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